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七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

2024-09-2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一项重要法规,其中第七十八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下面我们将对该条款进行详细介绍。

一、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建立

1. 质量投诉的受理范围和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质量投诉受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具体来说,这包括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投诉、施工材料的质量投诉等进行受理,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理。

1. 质量投诉处理机构的设置

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处理结果。同时,该机构还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运行

1. 质量投诉的处理流程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要求,对其进行运行管理,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具体来说,这包括对质量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等内容。

1. 质量投诉的处理时限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其建立的质量投诉处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处理情况。具体来说,这包括对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应当在合理时限内完成,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总结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这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该条款规定的义务,加强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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